高速行情 | 实时指数 | 最新排行 | 智能选股 | 行情搜索:
首页 星城 行情 数据 基金 债券 外汇 黄金 榜中榜 百家 专题 社区 在线面对面 休闲
VIP  专卖 财经 咨询 权证 股改 银行 信托 学堂 必读 下载 软件 报告 手机 博客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发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2号
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时间:199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8年12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四章 上市公司收购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第六章 证券公司

第七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八章 证券交易服务机构

第九章 证券业协会

第十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百一十一条 本法施行前依照行政法规已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继续依法进行交易。

本法施行前依照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金融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完全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达到本法规定的要求。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法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规定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一十三条 境内公司股票供境外人士、机构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 返回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产品与服务 | 合作伙伴 | 免责条款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活动中心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